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关于大学生医保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7 浏览量:

从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已参加大学生医保,住院费未报销的同学,请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报销相关资料交四川外语学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注:校医院二楼)。逾期医保中心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四川外语学院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