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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4 浏览量:

院系各单位:

根据渝人社发(2013)205号文及渝府发(2012)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含全日制成人教育学生)。

二、缴费标准

1.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一档为60元,二档为150元。(2013级新生统一为一档60元,已统一在新生报道时收取)。

2.学生中的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大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一档为10元,二档为90元。

三、缴费时间

1.2013年10月31日以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完成学生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征收工作,征收完成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将参保费交学校计财处→将收据及各班参保登记表纸制一式两份(见附件一)以及电子表格交校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梁萍老师处(电话65385346)

2.2013年11月8日以前辅导员完成附件二大学生参保院系汇总表(只汇总所管理班级),纸制的一式两份及电子表格交校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梁萍老师处。

2013年11月25日前校医院完成全校学生参保汇总工作,并将我校学生信息提交给沙区合管中心

四、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只能在校医院使用,限额100/人/年。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凭校医院医生开具的转诊单,由校医院按规定报销,限额100/人/年。

(二)住院

大学生住院医保基金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次,二级医院300元/次,三级医院800元/次。报销比例:一档参保的大学生校外一级医院80%,校外二级医院70%,校外三级医院60%,二档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学年度报销封顶线;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三)特殊疾病

1.患重大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艾滋病;唇腭裂其门诊医药费报销执行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线,门诊和住院合并计算,一档10万/年,二档12万/年。

2.患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封顶线为2400元/年。

(四)意外伤害门诊

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80%报销。封顶线为1000元/年

(五)计划生育补助

对大学生中的孕产妇。给与每人100元的产前检查和400元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低于400元的补足400元。

(六)待遇享受时间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其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的91日至次年的831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医院

2013年10月14日